问题 | 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政党制度 |
释义 | 二次大战以后人民民主制度建立初期,按照政治生活多元化的原则,曾实行多党政治制度。1945年4月,根据各党协议,成立第一届人民民主联合政府,各政党在政府中席位均等。1946年5月举行战后首次国民议会选举,捷共取得胜利,成为议会第一大党。6月组成以捷共领导人为总理、捷共占相对多数席位的新政府,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增强。1948年2月,为恢复失去的地位和利益,国家社会党、人民党和斯洛伐克民主党等几个主要资产阶级政党策动“二月事件”,试图通过制造政府危机夺取政权。捷共在广大人民的支持下,把资产阶级代表赶出政府。同年6月,捷共与社会民主党合并,合并后的共产党成为国家唯一的领导力量。以后,一直实行捷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1989年11月事件之后,捷国家根本制度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宪法保证的捷共领导地位的取消,重新确立了多党议会的政治制度。1990年6月,举行议会大选,反对派的联合组织“公民论坛”获胜并组阁,捷共成为议会在野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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