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合同和补充合同是否需要单独检查和验收 |
释义 |
主合同和补充合同是否需要单独检查和验收?主合同和补充合同不需要单独验收。验收的时间和内容约定为两个合同的补充,即补充合同只是补充和完善主合同和附加条款的不足部分。没有主合同,补充合同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双方对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明确约定,补充合同就不能独立存在,等,可以协议补充;如果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应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或交易惯例确定 第62条【合同协议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对合同的有关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如果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则应按照通常标准或与合同目的一致的特定标准履行合同 (2)如果价格或报酬不明确,按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支付价款的,应当在收款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履行方法不明确,则应以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VI)如果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如何确定补充协议的效力 当补充合同与主合同之间存在矛盾时,以以后约定的条款为准。因此,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后一份协议实际上是对主合同原始协议的修订,如果主合同的原始条款仍然有效,这是补充合同的本质和本质,补充合同的含义将丢失 主合同和补充合同主合同和补充合同一般不会同时发生,并且会有时差。主合同成立于前,补充合同成立于后,这是补充合同的时间规律。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下级合同。补充合同附于主合同后成立。没有主合同,就没有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基本关系。由于主合同具有补充合同,主合同的初衷更准确、更完善、更具可操作性。补充合同的数量往往是以主合同为基础来表达的,如合同1号、合同2号补编1、补编2,这是强调二者主从关系的实质性体现。由于补充合同的特殊形式,可以保证双方的顺利履行,减少合同纠纷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主合同和补充合同不需要单独验收。验收时间和内容是根据两个合同的互补性而约定的,即补充合同只是补充和完善主合同的不足部分,是补充条款。没有主合同,补充合同就不能独立存在。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互联网上的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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