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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个月不签合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释义

劳动合同满三个月不得申请劳动仲裁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发生的争议,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引起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请仲裁:
    

(一)申请仲裁。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地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员会,一份由申请人留存。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等证明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条(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员会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告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工商登记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等);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送达当事人
    (5)决定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收到受理通知书,并办理受理手续。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6)经仲裁委员会核准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超过期限的,视为当事人放弃举证权。
    

地区管辖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不同地区的同级分工受理案件。用人单位与被争议劳动者不在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由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地点)的仲裁委员会受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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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3: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