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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索赔申请材料
释义

2。索赔时应提供文件。除提交保单原件外,还应按责任类型分别提交下列原件和证明材料:
    

(1)死亡保险给付申请书;
    

a.县级以上(含县级)国家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和病历资料;
    

b.被保险人注销户口证明;
    

C.发生意外死亡的,由有关部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死亡证明还应提供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决书。(二)伤残保险金给付申请。
    

A.国家卫生部所属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院内、院外汇总表、经营者提交的手术证明、提交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始证明和结算清单;
    

B.被保险人因事故住院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5)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足以确认被保险人患有重大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如病理检查报告等。
    

3。材料交接:受理人收到索赔申请材料后,应在“索赔材料交接单”上签字,注明受理日期,将凭证复印件交给申请人,并立即登录计算机索赔操作系统。
    

以上是客户接受保险理赔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下是保险公司受理客户索赔的一般程序:
    

1。填写索赔申请表,并将需提交的随附材料告知公司。确认申请人资格,填写索赔材料交接单。不具备备案条件的,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
    

4。简单案例:立案至结案3天内;
    

5。非特殊情况:备案至结案10日内;
    

6。特殊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间可以达到60天,超过60天的,必须向总公司报告:
    

a.申请人未及时告知或者承担举证责任;
    

B.未提供有关部门的专家证言和法律文书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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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