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遣散员工按劳动法要怎么赔偿 |
释义 | 【为您推荐】博乐市律师 辉县市律师 湖滨区律师 桦南县律师 西夏区律师 北仑区律师 和平区律师 在一个企业中因为各种原因遣散员工的情况有很多。那么对于员工个人来说,我们如何证明我们的劳动合同被解除?我们又怎么来享受被解除的这个权益呢?对于企业老说,公司遣散员工按劳动法要怎么赔偿?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对相关的内容进行学习。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 年 月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工资发至 年 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劳动合同法》对遣散员工的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从上面的《劳动合同法》中我们也可以很明确的看到对于公司遣散员工按劳动法要怎么赔偿的介绍。当我们作为员工被公司解除时,我们会签订相应的解除证明的。只有当我们有这样一份解除证明时我们才能更好的享受被解除后的相应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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