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
释义 | Charter of Economic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由77国集团提出、经联合国大会第29届会议于1974年12月12日通过的宪章。《宪章》内容除序言外,共分4章。《宪章》规定的指导各国间经济关系的原则共15项。《宪章》的主要部分为“各国的经济权利和义务”,规定“每个国家对其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留置权,并得自由行使此项主权”;各国有权“对外国投资加以管理和行使权力”,“管理和监督”“跨国公司的活动”,“将外国财产的所有权收归国有、征收或转移”,但“应予适当赔偿”;“各国应进行合作,以促进较为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关系,并在一个均衡的世界经济范围内鼓励结构变革,变革需要符合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和利益,并为此目的采取适当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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