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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会主义国有化
释义

社会主义国有化

无产阶级专政国家通过没收或者赎买的办法,把剥削阶级的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过程。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实现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一项根本任务,并以此为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1917年十月革命后的第二天,就颁布了土地法令,宣布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化,并无偿地交给农民使用;不久,又把银行收归国有,并相继把铁路、对外贸易、邮电等部门及大企业先后收归国有,建立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中国的社会主义国有化,是在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中,根据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经济的特点,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改造民族资本实现的。没收官僚资本的措施在人民解放战争过程中陆续实施的,到1949年底国家没收的官僚资本工业企业共2 858家,拥有工人75万多人,使国家掌握了国民经济命脉。对民族资本的社会主义改造,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经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进行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如南斯拉夫、罗马尼亚等,也都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先后实现了社会主义国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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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