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侍御史
释义

侍御史

官名。始设于秦,汉沿置,一般只称为御史。《通典》云:“侍御史之职有四,谓推、弹、公廨、杂事。”推是审理案件,弹是举劾非法,督察郡县,公廨、杂事则是衙署内的事务或奉使出外执行指定任务。东汉别置治书侍御史。《魏书·官氏志》中记载:晋以后又有殿中侍御史之名。唐改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而将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归并为御史台的官员,而侍御史的官阶较后者为高,所居台院亦为三院之首。唐中叶以后,节度使的幕僚多带侍御史等衔,称为“宪御”,不为正官,转入朝中后,还需正式授职。至宋,侍御史则提高为御史中丞之副。侍御史与其它二院御史通称为侍御。历代多有沿置。至明、清仅存监察御史一种。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3: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