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使馆馆舍区不可侵犯权 |
释义 | Franchise des quatiers;jusquarteriorum扩大意义的使馆馆舍不可侵犯权,即将使馆馆舍的不可侵犯权扩大到使馆馆舍所在的地区。但在17世纪,许多国家即反对此种不可侵犯权,到了18世纪,这种不可侵犯权已完全消灭。至于在旧中国,依据1901年《辛丑条约》所成立的使馆区,那是严重侵害中国国家主权的不平等特权之一,也早已被废除,现在,在国际法上,只有使馆馆舍不可侵犯权,而没有使馆馆舍区不可侵犯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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