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主义分配原则 |
释义 | 社会主义制度下,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社会总产品,分归社会或国家、集体(企业)和社会成员时应遵循的原则。社会主义分配的性质和方式由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社会主义生产服从劳动者的需要和利益,产品归社会或劳动者集体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掌握了雄厚的物质资料,可以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国家机关、文教卫生事业机构进行有计划分配。通过财政收支计划、劳动工资计划、物资分配和商品流转计划等实现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分配,首先在各集体所有制企业内部进行,但是一部分收入以税金的形式上缴给国家,参与全社会范围的有计划分配。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作为社会主义分配另一重要方面的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依照按劳分配的原则进行。参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