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各国议会联盟 |
释义 | Inter-Parliamentary Union (IPO)各国议会议员之间的非政府性国际组织。原名“促进国际仲裁的各国议会联盟”,1889年由英、法两国议员发起在巴黎成立,1922年通过新章程,改为现名。成员为各国议员组成的议员团。现有103个成员。联盟的宗旨是:“促进所有在各国议会内组成的全国议员团之间的个人接触,并联合他们共同行动,特别是通过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来获得和经常保持他们所属国家充分参加巩固和发展民主制度以及增强国际和平合作的事业。”主要机构有:大会,为联盟的全会,讨论重大的国际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和建议;理事会,负责决定和指导联盟的活动;执行委员会,负责监督联盟的行政工作,并向理事会提出技术性建议;秘书处,是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与各议员团保持联系,促进和协调它们的活动;各国议会秘书长协会,是独立的咨询机构,以研究议会法及程序,提出改进议会工作方法的建议和促进各国议会合作为宗旨。近年来,联盟讨论的主要议题有和平共处、裁军、中东问题、东南亚、欧洲安全、南部非洲、国际恐怖主义、区域经济合作、国际经济秩序,以及人权问题,并对上述一些问题作出建议。1984年3月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参加各国议会联盟代表团章程》,次月中国正式加入该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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