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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长工伤认定期限有何规定
释义

延长工伤认定期限有何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针对不同的申请人,对申请期限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疾病。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30天,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但有特殊情况的,延长期限的除外;第二种情况为一年。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人们普遍认为,由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的期限作了明确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工伤是对自身权利的懈怠,因此有必要解决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的问题,失去享受工伤待遇的机会。
    

以上是关于延长工伤认定期限的规定。要知道,我国法律规定了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但由于申请人不同,申请期限也不同。如果您遇到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我们将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欢迎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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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19:5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