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国诉伯尔案1807年U.S.V.Burr美国历史上根据宪法的规定而审理的最重要的第一起叛国案,通过对伯尔的审讯,对宪法中关于叛国罪的规定作了解释。伯尔为共和党人,1801年当选为副总统,由于没有得到总统杰弗逊的重用,在副总统任期届满后,便进行分裂活动,企图在英国的支持下,使露易斯安娜领地脱离美国而独立,自任这一独立共和国的总统。1806年夏天,伯尔在肯塔基州的克列星敦岛秘密招募人员从事他的阴谋活动,但不久即被参与这阴谋活动的露易斯安娜总督威尔金森将军检举。1806年秋,伯尔被捕,1807年5月以叛国罪在弗吉尼亚联邦巡回法院受审,审讯由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马歇尔主持。被告及其辩护律师认为美国宪法第三条中规定,构成叛国罪必须是“公然”对合众国作战或依附、帮助敌人、给敌人以方便,仅仅是一种阴谋,不足以构成叛国罪。马歇尔代表法院发表判词说,对宪法中规定的叛国罪必须作严格解释,伯尔仅仅阴谋反叛,并未“公然”对合众国作战,不构成叛国罪。而且宪法规定叛国罪必须有二人作证,而检察官却只能提供一位证人,因此法院作出了伯尔无罪释放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