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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解除后 押金需一并退还
释义
    法律网网友咨询:您好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我在一个美食城开了一家奶茶店,美食城是一个福建人承包的,一共有六家商户我是其中一家,其中我们都交了6万元押金,福建人每月从营业额提出百分之25作为房租,但是其它商户都签订合同,因为合同中有些不合理的要求我一直没有签订,在2014年的8月到2015年的4月我们六家商户都从中撤店,因为营业一直不理想都在赔本。但是我这一家的押金福建人不给退,因为我是最后一家撤走的,而且一直营业额不理想,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办了,希望您能给给予一个解答。谢谢
    法律网 张含律师 回复:租赁合同的解除,出租人或承租人应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如果对方同意解除,即可达成协议,签订书面的解除协议;如果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裁判。
    原租赁合同需要办理特殊手续的,解除协议时也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如原合同经过公证或鉴证的,解除协议也应按规定到原公证机关或鉴证机关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应根据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如属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你租用的房屋用于经营餐饮,现已停业,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请求解除合同,对方也同意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  同时,《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对方应退还租房押金,但你没有缴纳有房租租金是可以抵消的。
    律师提醒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1、并非只要对方违约守约方就必然能够解除合同,草率解约将承担毁约责任;
    2、解约必须履行必要的催告、通知义务,没有履行的解约不成立;
    3、被解约方对解约有异议的应当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
    4、解除权有除斥期间,其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没有法定或约定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一手商品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限内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一手商品房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起算;
    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以及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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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6: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