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规范的对象是劳务的提出和接受。然而,在我国人口众多、就业不能完全实现的情况下,这两种合同有着完全不同的规范、调整和法律后果。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在于:(1)历史不同。劳动合同由来已久。自从奴隶社会存在剥削以来,人类劳动关系中就存在着雇佣关系。随着劳动力交换的需要,劳动合同逐渐出现。劳动合同是在17世纪雇佣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更为发达。(2) 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3) 目的不同。劳动合同的目的是提供劳务,其核心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所有权”和劳动者的“支配权”;劳动合同的目的是提供劳务的劳动者的“人”,其目的是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4)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更多地体现了当事人的约定,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更多地体现了当事人合同的国家干预,并对合同的签订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等作出了特别规定,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解除合同等,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特殊保护上。(5) 主体及其关系是不同的。在劳动合同中,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属于法人或者社会组织,其适用范围仅限于本单位就业。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内部成员后,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承担一定的工作或者职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从属关系”,劳动者不是劳动者,劳动者的劳动必须是“在高度服从用人单位的条件下”。劳动合同可以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单位,也可以双方为公民,劳动者不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用工提供的劳务十分广泛,法律规定的任何劳务都可以适用于用工合同。(6) 法律调整是不同的。劳动合同应当由民法规范。目前,我国尚未对其作出明确规定,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7) 处理纠纷的程序不同。当劳动合同纠纷发生时,司法机关只有经过预仲裁程序才能介入。争议应当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者法院可以判决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的终止也应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以直接受理,适用民法规定;没有特别的终止程序,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以上内容由律师网.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如果您有任何其他与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访问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提供答案。祝你生活愉快!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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