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补偿是不是按户口分 |
释义 | 一、房屋拆迁补偿是不是按户口分 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没有房产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房屋的基本信息,如位置、面积、结构、用途等。 3.拆迁原因和补偿方式,包括拆迁的原因、补偿标准、支付方式等。 4.拆迁期限和过渡期安置,包括拆迁时间、过渡期安置的安排等。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包括违约的处理、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6.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如拆迁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等。 ![]() 三、房屋拆迁补偿面积怎么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面积计算方法是: 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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