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受贿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单位受贿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单位受贿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 1.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3.客观要件: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4.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单位受贿罪的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单位受贿罪的追诉时效是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单位受贿罪自首的条件 受贿罪自首的认定标准为: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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