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考验期满犯新罪是否符合累犯的定义 |
释义 | 一、假释考验期满犯新罪是否符合累犯的定义 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不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名的,才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假释考验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法律网提醒您,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起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如果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并且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 三、可撤销假释的条件 1.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所犯新罪的; 2.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