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权申请期限的问题 |
释义 | 导读:债权申报是债权实现非常重要的一个程序,如果期限已过,那么所有的债权就会化为灰烬,一无所用,所以债权申报的期限一定要清楚知道,下面就由找法编辑为您介绍。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指从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至少30天。即要有30天以上的时间,但最多三个月。法院就可以这样公告;"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天内,债权人必须来登记,逾期不予受理。"即法院公告登记的时间期限只要超过30天,就算合法有效。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串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地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进行清算分配。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有法定主义和法院酌定主义两种。我国新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 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参加破产程序行使权利。 如需了解更多破产债权申请相关的内容,找法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几篇文章供您阅读: 关于破产申请异议的处理方式问题 关于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举证责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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