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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几个月
释义
    一、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几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是什么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三、哪些情形下可以被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相关情形包括: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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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3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