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的自主择业费是军人个人财产吗? |
释义 |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对夫妻财产作出划分,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就需要进行分割,要是夫妻个人财产的话,则不需要分割。那么军人的自主择业费是军人个人财产吗?法律咨询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军人的自主择业费是军人个人财产吗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自主择业费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述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二、军人特殊财产确定归属如下: 一、纯属军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伤残抚恤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二、明确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但必须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部分。 三、兼有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性质的有:复员费、转业费、自主择业费、退役医疗保险金。 四、既不属于军人一方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优待金、死亡抚恤金。 综上可知,军人的自主择业费有可能属于个人财产,也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还需要看军人的自主择业费是在什么阶段获得的。同时,法律咨询网小编还在上文中为大家介绍了关于军人特殊财产的归属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启发。 军人离婚的诉讼管辖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怎么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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