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霸道住户占公共楼道 法院判定移除物品赔偿损失 |
释义 | 河东某小区一户人家在三户公用的楼道里摆放鞋柜,上面还放个大花盆,影响了通道整洁和电讯房的使用。更令人气愤的是,当看到对门邻居也效仿他放了鞋柜后,他却用脚踢坏。日前,河东法院审理这起邻里间的诉讼,根据《物权法》判令这户人家移走鞋柜和花盆,并赔偿邻居鞋柜损失。 原告王女士与被告马先生是对门邻居,同住河东区某小区3层。据王女士说,马先生自从去年冬天搬来后,就在楼道内放置了两盆花,后来又把新买的鞋柜放在门外,鞋柜上还摆了个大花盆,影响了公用通道的整洁和电讯房的使用。当王女士在今年春节期间也购买了鞋柜以同样形式放在自家门前后,马先生却以阻挡通行为由,当场将新买的鞋柜踹坏。 邻居和街道委员会协调未果,王女士将马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鞋柜钱166元,同时须将自家鞋柜和花盆移放回屋内,腾出公用通道。庭审中,马先生表示王女士所讲基本属实,事发当天已告诉她同意赔偿鞋柜。但马先生认为,自家鞋柜并不影响原告出行,不同意将鞋柜及花盆移走。 河东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女士与马先生家单元门之间有一公共电讯设施,马先生在紧靠该设施门处放置了一个木质鞋柜,柜上放置花盆。法院认为,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和使用的权利。本案中,被告鞋柜和花盆均放置在楼道内,而楼道应当属于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原告与被告均享有共同管理和使用的权利。现被告擅自放置物品,没有征得其他邻居同意,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移走鞋柜及花盆的请求予以支持。至于原告鞋柜损失,因被告同意按照原购买价格赔偿,法院准许;该鞋柜的残值部分赔偿后归被告所有。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马先生将放置在楼道内的鞋柜和花盆移除,赔偿王女士鞋柜损失166元,被毁损的鞋柜残值归马先生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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