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苏联最高苏维埃的常设机构。苏联1977年宪法规定,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在苏联最高苏维埃两院联席会上选出,对苏联最高苏维埃报告工作,于苏联最高苏维埃闭会期间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由主席1人、第一副主席1人、副主席15人(每个加盟共和国1人)、主席团秘书1人和委员21人组成。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职权范围广泛,主要有:决定苏联最高苏维埃的选举;召集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监督苏联宪法的执行,解释苏联法律;批准和废除苏联的国际条约和行使苏联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许多其他职能。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可以发布法令和通过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