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联总统 |
释义 | 苏联国家元首。第三次苏联人民代表大会于1990年3月14日通过设立苏联总统职位和修改补充苏联宪法法,并于3月15日选举苏共总书记米哈伊尔·谢尔盖·戈尔巴乔夫为第一任苏联总统。第四次苏联人民代表大会于1990年12月26日通过鉴于完善国家管理体制修改补充苏联宪法法。上述两个法律规定:(1)苏联总统的产生和任期。苏联总统由苏联公民根据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制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如果50%的选民参加选举,总统选举有效。不仅获得全苏,而且获得多数加盟共和国参加投票选民半数以上选票的总统候选人,当选为苏联总统。(2)苏联总统的职权。总统作为苏联国家元首,享有极其广泛的重要权限。第一,在苏联国内和国际关系中代表苏联。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以及苏联宪法和苏联法律的遵守;进行谈判,签署国际条约,接受外国使节的国书和卸任状等。第二,国家管理方面的权限。例如,他领导苏联国家管理机关系统,并保证它们与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合作。第三,立法方面的权限。例如,他每年向苏联人民代表大会作国家局势报告;签署法律和不签署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的法律,并在两周内将法律连同自己的反对意见退回最高苏维埃以进行复议和表决等。第四,发布命令权。第五,国防和国家安全方面的权限。例如,他是苏联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领导苏联安全委员会等。第六,任免公职人员方面的权限。例如,他有权向苏联最高苏维埃提出苏联最高法院院长、苏联总检察长、苏联最高仲裁法院院长的候选人,并将上述公职人员提交苏联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等。第七,国家元首通常享有其他权限。例如,授予苏联勋章和奖章,解决国籍避难、特赦问题等。(3)苏联总统的隶属机关。第一,苏联副总统。苏联副总统受苏联总统委托履行总统部分职权,并在总统缺位或不能履行职责时,继任总统。第二,苏联内阁。苏联内阁是苏联的执行和发布命令的机关,对苏联总统和苏联最高苏维埃负责。第三,联邦委员会。联邦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包括:苏联总统、副总统、各加盟共和国总统(最高国家公职人员)。它监督联盟条约的遵守情况等。第四,苏联安全委员会。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贯彻全苏国防政策等。第五,总统新闻处。(4)苏联总统权力的制约机制。其中包括:总统的选举程序;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总统年龄不得超过65岁;总统受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和苏联最高苏维埃监督,苏联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总统职务,废止总统命令;苏联最高苏维埃有权审理加盟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总统和内阁文件提出的异议;总统命令受苏联宪法监督委员会监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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