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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毗连区
释义

毗连区contiguous zone

毗连领海由沿海国对特定事项行使必要管制的区域。毗连区制度是来源于18世纪英国制定的游弋法,规定对距离英国海岸以外5英里的海域内船舶,可行使监督检查权,而且发现在这一海域内运载违禁品者,船货均予以没收或罚款,其范围曾先后定为2、4、8里格。目前,按照1958年《领海及毗连区公约》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在毗边区内行使管制的内容是:防止和惩治在其陆地领土或领海内违犯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的行为。毗连区的范围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毗连区不同于领海,沿海国对于领海以外的毗连区没有主权,而只有为防止和惩治在其陆地领土或领海内走私、偷漏税、危害国民健康、非法移民等行为而行使必要的管制,如进行检查的权利。在实践中,一些国家在立法中将维护国家安全也作为在毗连区行使管制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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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2: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