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释义 |
2008年10月28日,**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布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几天前,记者就公司重组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采访了**集团负责人,作者:*集团是否真的严重资不抵债,濒临破产 北亚负责人:根据破产管理的相关信息**集团重组案,截至2008年1月,**集团业务已全面停止。公司已被起诉53起诉讼和仲裁案件(其中涉及**集团总部47起),总金额约40亿元。几乎所有实物资产和外商投资权益都被相关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甚至多次等待查封、冻结。如本集团持有的**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7000万股、哈尔滨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24万股、**快运股份有限公司13986857万股、南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3250万股。,因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公开拍卖;此外,在**集团持有的**人寿股份有限公司9012万股股份中,除部分股份(2163万股)因不偿还贷款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拍卖外,其余6849万股因挪用**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巨额保险资金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冻结,是否持有或持有多少股,尚待刑侦确定。审计结果显示,**集团(总部)负债总额为21.7亿元,确认可收回财产的可变现值仅为3.3亿元。此外,公司积极配合司法部门追回涉案资产4.8亿元,共计8.1亿元。公司严重资不抵债 北亚负责人:根据依法实施的**集团破产重整方案,**集团向债权人清偿的资产为8.1亿元,普通债权人的偿还比例仅为19%。这部分资产主要包括北亚大厦、动车组、国贸大厦、自备车辆、汽车及部分外商投资。此外,约5亿元账面资产因司法机关的刑事调查或民事诉讼悬而未决,仍然是有争议的财产/权利。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根据相关工作进展和结论,适时依法对债权人进行二次补充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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