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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转让怎样才有效
释义
    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转让怎样才有效
    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公告登报不一定就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通过报纸发布公告的形式一次通知若干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的确有高效率的一面。但是,以这种形式通知债务人,并不能取得应有的法律效果。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报刊公告”适用主体具有特定性,只能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银行机构。一些人误把在报刊登的“债权转让通知”理解为“公告送达”,其实只有“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时“报刊公告”方可适用。
    若涉及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转让,一定要选取合理的“通知”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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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7: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