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
释义 |
1、 要约和要约邀请之间的区别。要约是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主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一方当事人希望另一方当事人主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报价必须包括未来可能签订的合同的主要内容。要约包含各方受要约约束的意图,而要约邀请不包含各方受要约约束的意图。大多数要约都是针对特定的交易对手,因此要约通常采用对话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非特定的交易对手,因此通常是通过电视、报纸和其他媒体 2。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方法。《合同法》第15条规定:“发出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是,法律明确规定仅限于这些类型,商业广告还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什么符合要约的规定,什么不符合要约的规定,目前尚不清楚,这相当于绕一圈,回到最初的出发位置。因此,这个问题不能完全按照法律解决。合同必备条款是否完备是要约与要约邀请的重要区别 合同必备条款是否完备是传统民法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方法之一。虽然《合同法》大大减少了合同的必要条款,缩小了这种方法的适用范围,但在某些时候它仍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报价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和全面。全面合同要求合同的所有必要条款都必须可用。例如,订单只有采购商品的名称和规格,没有数量,因此不能成为报价。根据交易习惯,尤其是出租车亮起时特定各方之间的交易习惯,行业惯例通常被视为向未指明的人发出要约,而不是发出要约邀请。因此,乘客只需告诉司机目的地,无需进一步协商。如果双方在以前的交易中形成了固定的交易习惯,一方发出的“所需300吨”电报也可以构成要约。这取决于行为人的目的是与另一方订立合同,还是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这是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主要方法。由于目的属于主观范畴,难以作为客观认定标准。《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一项制度,使行为人在行为时能够向外界反映其主观目的。这就是第14条第2项应“表明要约人接受要约人,并且要约人受意向书的约束” 以上是对lyba的小编向您介绍的“要约和要约邀请”相关法律知识的解释。通用域名格式。你可以仔细阅读这篇文章,做出明智的决定,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处理。我希望小编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您可以联系我们网站上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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