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会议十项原则Ten Principles of Bandung Con-ference又称“亚非会议十项原则”,是万隆会议通过的宣言新提出的十项原则。1955年4月在印度尼西亚的万隆召开了亚非会议,有29个亚非国家参加。会议一致通过的《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其中《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合作的宣言》列举了各国和平相处友好合作的十项原则,即(1)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2)尊重一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3)承认一切种族的平等、承认一切大小国家的平等;(4)不干预或干涉他国内政;(5)尊重每一国家按联合国宪章单独地或集体地进行自己的权利;(6)不使国家集体防御的安排来为任何一个大国特殊利益服务,任何国家不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7)不以侵略行为或侵略威胁或使用武力来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8)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如谈判、调停、仲裁或司法解决等和平方法以及有关方面自己选择的任何其他和平方法,来解决一切国际争端;(9)促进相互的利益和合作,(10)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万隆会议十项原则表明了亚非国家对国际关系准则的共同主张,构成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