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周律 |
释义 | 南北朝时期北周制定的一部法典。西魏末及北周初年,廷尉卿赵肃与司宪大夫拓拔迪等人先后奉命修定法律,至周武帝保定三年(公元563年)告成,称为《大律》。全律共1537条,分为25篇,篇目依次为:刑名、法例、祀享、朝会、婚姻、户禁、水火、兴缮、卫宫、市廛、斗競、劫盗、贼叛、毁亡、违制、关津、诸候、牧、杂犯、诈伪、请赇、告言、逃亡、系讯、断狱。《北周律》虽然是在参酌《晋律》、《北魏律》等法典的基础上撰成的,但又牵强附会地模仿《周礼》,使其在篇章结构及内容等方面,显得庞杂繁芜,因此,隋、唐修律,皆弃之不用,而多采《北齐律》。全律的原文已失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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