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 |
释义 | Constitution of the Universal Postal Union1964年7月10日订于维也纳的组织法,后经1969年东京大会、1974年洛桑大会和1984年汉堡大会的《附加议定书》作了修改。中国于1973年2月7日交存加入书。按照《组织法》、万国政联盟(邮联)的宗旨是:由各成员国组成一个单一的邮政领域,以便互相交换函件,使运转自由在整个领域内得到保证;组织和改善国际邮政业务,并在这方面便利国际合作的发展;在可能范围内参与成员国可要求给予的邮政技术援助。《组织法》规定,万国邮联设下列机构:世界邮政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执行理事会为执行机构;邮政研究咨询理事会,就有关邮政业务的技术、经常管理和经济方面的问题开展研究和提供咨询意见;国际局,是各邮政主管部门的联络、情报和咨询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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