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
释义 | 1982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自1982年7月1日起施行。共5章25条。《条例》对锅炉和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修理和改造单位规定了安全要求;对锅炉和压力容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安全监察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安全监察人员资格也做了具体规定。锅炉、压力容器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颁布,对于搞好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确保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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