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国家的裁判管辖关系中的诉讼系属的决议Res—-lution on lis Pendens in the Relations between Jurisdiction of Different States国际法研究院1898年在海牙第18届全体会议上通过的决议。其内容是:第一条:在与外国司法管辖的关系中,有必要承认与存在于各国国内司法管辖关系中有关诉讼系属的同样的规则,但对第二条可以作出的保留除外。第二条:为了承认外国诉讼系属的抗辩,首先受理案件的法官的国家中所宣告的判决,有必要在原则上按照该抗辩提出地国法予以执行,而不审查其实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