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罚执行有哪些机关负责 |
释义 | 刑罚执行有哪些机关负责呢?下面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刑罚执行有哪些机关负责 第一,监狱。《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第二,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的社区矫正机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第三,公安机关的看守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四,公安机关的派出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各级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第二百六十一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 。 二、刑罚执行原则 1、教育性原则 (1)概念:是指执行刑罚应从实现特殊预防及一般预防的目的出发,对犯罪人及社会公众进行积极教育,而非消极的惩罚与威慑。 (2)具体要求: ①正确执行刑罚; ②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③对受刑人的改造,要以教育疏导为主、以强制性的执行措施为辅; ④区别对待方针,根据每个犯罪人的个人性格、犯罪种类、人身危险程度等,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 2、人道主义原则 (1)概念:是指尊重犯人人格,禁止使用残酷处罚手段,关心犯人的实际困难,注重犯人的政治思想和文化、技能教育,促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 (2)具体要求: ①从观念上把犯人当人看待,在人格上不歧视犯人,使其树立起新生的信心; ②建立科学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适用死缓制度,减少死刑的立即执行; ③生活上关心犯人,尤其对未成年犯,医治其心灵上的创伤; ④积极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参加学习、工作和劳动的机会。 3、区别对待原则 (1)概念:是指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根据犯人的具体情况,给予个别处遇措施。即根据犯罪人的年龄、性别、性格特点、文化程度、生理状况、犯罪性质及特点、罪行严重程度及人身危险性大小等,给予不同的处遇,采取不同的教育改造方式。 (2)具体要求: ①关押上,根据犯人犯罪性质不同分别关押; ②教育上,根据犯人认罪态度和思想改造难易,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 ③劳动上,根据犯人身体条件和文化程度,分配适当工种,制定合理定额。 ④奖惩上,根据犯人的表现给予奖惩。 4、社会化原则 (1)概念:是指在刑罚执行过程中,依靠社会力量对受刑人进行帮教,使之易于复归社会。 (2)具体要求: ①调动社会积极因素影响犯罪人。 ②培养受刑人再社会化能力,使之适应社会。 上述文章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刑罚执行有哪些机关负责”的相关内容,刑罚执行的负责机关有监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的社区矫正机构、公安机关的看守所、公安机关的派出所和各级人民法院,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需要,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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