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做工临时许可证管理之诉农村手艺匠人不服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机关就集市做工临时许可证发放事宜所作的行政处理决定,而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按照《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手艺匠人在集市做工,应持基层行政单位证明;出省的,应到当地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领取临时许可证。农村手艺匠人因集市做工临时许可证的发放事宜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生争议时,可按《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复议和诉讼,即农村手艺匠人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