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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参与诉讼
释义

参与诉讼

第三者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原来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的诉讼。根据法国民事诉讼法典第325条规定,第三者参与诉讼的条件是,他与原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间有足够的联系。在初审或上告中,参与诉讼有二种:自愿参与诉讼、通知参与诉讼。在最高法院,自愿参与诉讼必须以附带诉讼形式提出才被受理。自愿参与诉讼,是由第三者提出的。可以作为本诉,也可以作为附带诉讼提出。当作为本诉提出时,他所提出的请求只对其本人有关。这一诉讼要使法院受理,第三者还必须对该项请求有诉讼权。当作为附带诉讼提出时,他只是为了支持原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的请求。通知参与诉讼,是由于第三者与原诉讼存在着某种牵连关系而被通知参与诉讼。根据法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种牵连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❶一个第三者可以由于当事人任何一方行使诉讼权对他提出本诉而被牵连;
❷第三者也可以由于当事人有必要使第三者与他有共同的诉讼判决,而被牵连加入诉讼;
❸法官可以要求当事人牵涉一切法官认为对解决争议有必要出席的有关人;
❹在无争讼案件中,案件的判决可能会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人,法官可以命令将他们牵连到诉讼中来。在❶
❷两种情况下,应当及时传唤第三者,以便该第三者提出辩护。受牵连的第三者应在受理原诉的法院进行诉讼,不得根据关于管辖的规定以地区管辖范围为理由拒绝该法院受理。如果第三者参与诉讼可能会极度延误对本诉的判决,法官首先对本诉进行裁决,再对第三者参与诉讼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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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2: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