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德威惟畏,具严天威 |
释义 | 西周刑罚思想。以德行威使民畏惧,严敬天威,勿轻用刑。《尚书·吕刑》:“德威惟畏,德明惟明。……。无简不听,具严天威。”西周初,周公等人接受殷亡之鉴,对君权神授说进行了重大修改,提出“以德配天”的主张,用“德”作为天威的补充,认为天命只能授予有德者,所谓“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以“德”作为维系上天和君主的纽带。以此为出发点,他们又提出“明德慎罚”说,并奉为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政的基本原则。“明德”,行“仁德”之政,实行“敬天保民”。只要王者实现了“仁德”,就可承受天命,配享天年,也就树立了“德”的威严,民则畏而顺服。“慎罚”,慎用刑罚,以体现天帝的威严。为了实现“慎罚”,周公等人还制定了一系列指导司法活动的刑罚原则和狱政措施。如区分故意和过失、一贯和偶犯、疑罪从轻、罪刑相称等原则。这一思想经过孔、孟、荀子等儒家的发挥、改造,成为“德主刑辅”的“德治”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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