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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例成案合镌
释义

定例成案合镌

书名,清孔纶辑,30卷,书前有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序,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刊本。本书取康熙初至康熙四十六年春之内部议定、法司校定具题之成案与奉旨部颁之现行定例二者合而刻之,以资断案者参考印证,旨在“以定例广律法,以成案实定例”。所载例、案悉照正律分门顺序编入,共分三十门,其中名例一卷,吏部二卷,户部七卷,礼部二卷,兵部五卷,刑部十一卷,工部二卷,而于吏、户、刑三部所载尤详。凡部颁定例俱于本条下注明出处(如钦定处分则例、六部续增则例、刑部现行则例、督捕则例及中枢政考等),其未经颁刻及咨文成案皆注明年月,以便查览。全书所载之定例与成案相互对照、补充,内容丰富,门类清晰,是了解、研究清朝前期法制的重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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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1: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