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论面目全非的马克思主义和“帝国主义经济主义” |
释义 | 列宁写于1916年8——9月,收入《列宁全集》第2版第28卷。帝国主义经济主义者认为,既然帝国主义是民主的否定,那就意味着在帝国主义条件下民主不可能实现,也就不需要进行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因此,他们要求放弃民族自决权的口号和最低纲领,并在对国家的态度问题上提出了半无政府主义观点。这种正在产生的机会主义思潮是面目全非的马克思主义,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列宁在批判其主要错误的过程中,阐发了一些法律观点:(1)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不能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可能实现根本的民主改革而拒绝争取民主的革命斗争,帝国主义的政治上层建筑是从民主转向政治反动,把民主变为幻想,但同时它也引起并加强群众要求民主的愿望。资本主义国家制度愈民主,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进行经常的、广泛的、公开的、尖锐的斗争就愈容易。当然,任何最“理想”的民主改革也不能推翻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只有社会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才能实现这一目的。但如果工人阶级不领导人民群众捍卫他们的自由和权利,不利用各种民主制度和民主运动来为战胜资产阶级准备条件,即它就不能完成社会主义革命。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这包括两个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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