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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论权威
释义

《论权威》

恩格斯反对无政府主义的著名论文,写于1872年10月~1873年3月,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文章首先对权威下了一个科学定义:“这里所说的权威,是指把别人的意志强加于我们;另一方面,权威又是以服从为前提的。”根据上述两个条件,显然法律是一种权威,而且是极其重要的一种权威。文章接着以工厂、铁路和航海为例,论证在现代社会中权威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无政府主义者“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而把自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在这里首先要区分权威的性质,马克思主义者所主张和拥护革命的权威,反对反动的权威。就权威的表现形式之一的法律而言,我们要求建立人民的革命法律,反对旧的反动法律,而不能主张和采取法律虚无主义。文章最后尖锐批判无政府主义者关于立即废除一切国家和法律的荒谬主张:“反权威者却要求在那些产生权威的政治国家的社会关系废除以前,一举把权威的政治国家废除。他们要求把废除权威作为社会革命的第一个动。”文章还指出:“革命无疑是天下最权威的东西。革命就是一部分人用非常权威的手段强迫另一部分接受自己的意志。获得胜利的政党如果不愿失去自己努力争得的成果,就必须凭借它的武器对反动派造成的恐惧,来维持自己的统治。”巴黎公社的失败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没有充分发挥革命权威的作用。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后,必须加强人民政权的建设,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否则“就是背叛无产阶级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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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