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 |
释义 | Convention on a Code of Conduct for Liner Conferences1974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召开的全权代表会议通过的调整班轮公会行动的国际公约。班轮公会是指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同一航线班轮的海运公司,为了保护和协调彼此间的权益,统一对外界的竞争而组成的国际海运垄断组织。第一个班轮公会于1875年开始组织,现在已发展到300多个。《公约》规定了货载分配原则(即有名的40:40:20原则)、加入公会的条件以及提高运价间隔时间等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自己的商船队等条款。中国于1980年9月23日加入,并作了如下保留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经过协商,在合适的基础上建立的联合航线,与班轮公会的性质完全不同,不适用《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的各项规定。”公约自1983年10月6日起生效。截至1991年10月25日,共有76个缔约国。为了适应世界航运形势的新变化(集装箱运输和门到门的多式联运,突破了传统的港到港的班轮运输)和审查公约执行情况,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先后于1988年和1990年两次在日内瓦召开《公约》审查会议,但未能达成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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