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划拨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之一。指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的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或判决裁定,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银行从当事人存款中强行划拨款项的措施。强制划拨的前提必须是当事人不履行金钱给付的义务;强制划拨的机关是法律授权享有强制划拨权的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如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的通知》中规定:“企业拒付非法收入和罚款的,物价部门要通知银行强制划拨。”对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判决归还罚款或者给付赔偿金的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也可以强制划拨。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5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