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不动产权利需要登记 |
释义 |
一、不动产和不动产登记制度 法律意义上的不动产,指的是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在我国不动产物权采用登记生效主义,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而未经登记,则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哪些不动产权利需要登记 根据《物权法》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分类,在继承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动产权利基础之上,进行归类融合,以罗列的方式列举了十几种权利类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体系,基本实现全面覆盖,统一登记范围。 具体有以下这几种: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房屋用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三、房屋不动产登记程序 1、房屋不动产登记流程: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2、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3、个人或者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时,需要按照规定提交齐全的材料,尤其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须携带的原件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进行不动产交易行为时,应当积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的相关制度,对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以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自己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不被侵害,这样也可以省去之后很多麻烦,可谓一举多得。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关于哪些不动产权利需要登记整理的有关资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