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书吏 |
释义 | 明清时期各级衙门的文书案牍承办人员。书吏又称书办、胥吏,古已有之,《周礼》六官之下就有“府、史、胥、徒”若干人,就是后来的胥吏。胥吏的身份历代有所不同,胥吏曾经是“小吏”,算作国家最低级别的官吏;而明清时期的书吏则没有“官”的身份,没有品级,没有俸禄,不是朝廷任命的,是各衙门雇用的。明清时期以中央机关到地方各级机关都有书吏,书吏往往长期在一个衙门任职,与流动性很大的朝廷命官相比,书吏常常易于把持衙门公务,营私舞弊,成为“衙蠹”。封建统治者将政治的腐败多归咎于衙蠹为害,屡颁法令整饬查禁,然而无济于事,衙蠹之害是愈演愈厉。书吏办理衙门文书,缮写笔录,收发公文,保管档案,是官僚制度不可缺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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