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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释义

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反映法本身特殊规律的法的专门法律原则之一。法制原则是反映作为调整社会生活中各种关系的统一标准、尺度的法,它本身就要求成为全社会一切人的行为准则。这项原则亦可称为依法办事的原则、依法治理的原则或法治原则。法制原则也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中针对封建专制制度而提出的,是同资产阶级政治民主的要求相一致的。如美国独立战争时代著名思想家潘恩所说的:“在专制的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资产阶级的法制思想是资产阶级自然法学说、天赋人权论、社会契约论的思想的组成部分。他们提出,人人生而平等,享有天赋的自然权利,为了有效地保护自然权利,人们之间通过社会契约成立国家,实行法治,大家都服从法律,法律至上。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任何国家都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而不可能是纯粹的法律的统治。法是管理社会的一种有效的重要手段,但也并非是唯一的、万能的手段。治理国家需要综合的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就是要求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就是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基本要求。在中国法学中,一般认为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包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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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5:2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