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八年惩治叛乱法美Sedition Act of 1918美国关于惩治叛乱的联邦立法。美国国会于1918年5月16日通过该法令。它是1917年《间谍法》的修正案。该法令扩充《间谍法》的内容,把宣读、撰写、发表和印刷“关于美国政体、宪法、陆军和海军,美国国旗或美国陆军和海军的制服”的任何不忠诚的、造谣、中伤、粗野或侮辱性的行为,列为应按照《间谍法》的规定予以惩罚的行为。该法令规定,凡以言论和出版物故意号召在国内缩减战争用品,“企图用这种办法使美国在作战中遭受损失或阻碍”者亦应受到《间谍法》规定的惩罚。根据《间谍法》和《惩治叛乱法》美国联邦当局加紧了对要求进步、争取和平言论的压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