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欠款法人用还吗 |
释义 | 一、公司破产欠款法人用还吗 公司破产欠款法人不用还,破产后的债务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公司破产的法定条件 公司破产的法定条件是: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企业法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 3.由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三、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有: 1.宣报破产后进入破产清算; 2.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6.破产债权; 7.债权人会议; 8.和解; 9.破产财产的处理与分配; 10.破产终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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