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革命法制和审判 |
释义 | 这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雅各宾政府领导人罗伯斯庇尔,于1793年至1794年期间发表的演说和论文文集,共由23篇组成。这本论文集内容丰富,涉及问题广阔,首先是对法国专制制度和专制法律进行了尖锐的批判,指出专制制度是以贵族为基础而同时又服务于贵族的一种制度。专制的法律是君主意志的表现,是保护贵族、僧侣特权阶级的工具。其次是论述了资产阶级革命法制问题,指出“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法律的目的是维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确保社会的安宁和秩序。为了建立革命法制,罗伯斯比尔认为对法院必须进行改革,必须建立陪审团。政权机关必须实行人民主权原则,立法团体和政权机关的会议必须实行公开原则、三权分立原则,法院必须实行法官、陪审员和证人意见一致原则。最后罗伯斯比尔在书中还多次论到死刑和革命恐怖问题。革命初期,罗伯斯比尔主张废除死刑,认为死刑对一个人来说是不公正的。后来随着革命的深入和发展,特别是当面对国内外反革命势力猖狂活动,共和国面临危机的情况下,罗伯斯比尔改变了原来的主张,而坚决主张实行死刑,对共和国的敌人实行坚决镇压。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实行革命恐怖就是“迅速的、严厉的、坚决的正义。”罗伯斯比尔这些激进的思想和主张,对鼓舞人民斗志,推进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巩固资产阶级政权起了重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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