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
释义 | 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邓小平分别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钟士元等的谈话要点。收录于《邓小平文选》第三卷。该谈话指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中国政府为解决香港问题所采取的立场、方针、政策是坚定不移的,在一九九七年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后,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自由港的地位和国际贸易、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变,香港可以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持和发展经济关系,中央政府除了派军队以外,不向香港特区政府派出干部,对香港的这一政策五十年不变。这一政策不会影响大陆的社会主义,中国的主体必须是社会主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根据中国自己的情况提出来的,从世界历史上看,还从没有这样的先例,采取这种办法解决香港问题,不是一时的感情冲动,也不是玩弄手法,完全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充分照顾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要相信香港的中国人能够治理好香港,同时,港人治港有个界限和标准,就是必须由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谈话最后强调要解决好香港过渡时期的问题,在过渡期中,一是不要出现大的波动,大的曲折,保持香港繁荣和稳定;二是要创造条件,使香港人能够顺利地接管政府。该谈话所阐发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伟大战略构想,不仅对解决香港问题有重大指导意义,而且对解决台湾和澳门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受到世界舆论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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