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规定 |
释义 | 一、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规定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劳动者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几个月 劳动者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职工医保要交多少年 (一)根据《社会保险法》第27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二)与养老保险不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一定要缴够男25-30年,女20-25年(地区不同,规定有别),才可以在退休以后继续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在达到退休年龄时,未能达到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现行规定,可以在退休前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在进行医保费用报销的时候,我们是需要根据相关的医疗报销范围来进行报销的,这样才是正确的操作。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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